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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工许可申请应提供的附件
根据水利部《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水建管〔2006〕144号)要求,应提供以下附件:
1、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;
2、可行性研究、初步设计批准文件;
3、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,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;
4、设计单位施工图供图协议:
5、监理合同副本(或复印件);
6、施工承包合同副本(或复印件)
7、质量监督书;
8、征地审批手续;
9、其它证明材料(工程概况说明、施工准备完成情况和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情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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